内蒙古:对高考考生兼报志愿做出8项规定

2014年06月30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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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讯(作者:丁燕)6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今年内蒙古高考对考生兼报志愿做出8项规定。

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汉授体育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果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报考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

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报考非定向招生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民族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