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实施 高招办:谨防诈骗
2014年06月30日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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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天津市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填报已经全部结束。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分批次组织实施。近年来,其他省市在普通高校录取期间,招生诈骗案时有发生。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心存侥幸,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精神和财产损失。
上周六,天津市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填报已经全部结束。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分批次组织实施。近年来,其他省市在普通高校录取期间,招生诈骗案时有发生。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心存侥幸,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精神和财产损失。
在部分省市,发生过一些不法分子编造“花钱买指标”等虚假谣言实施诈骗活动;一些社会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不同招生类型,拿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的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在网络上,出现一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虚假高校和冒充教育机构的非法网站,进行欺诈宣传,骗取钱财。更有甚者,假冒招生人员谎称有“内部指标”,声称艺术类招生“只要交钱保证录取”,利用家长不了解“定向招生”等政策,公开叫价,收取“定向费”等。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各招生院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志愿咨询、参与招生录取。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合法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市高招办明确,考生报考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考生填写的志愿表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均以《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记者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