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填报志愿时间出炉 27日起网上填报志愿

2014年06月23日 来源: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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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省属本科面向农村专项计划

据了解,今年录取时,新增加了省属本科高校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投档安排在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之后进行。

农 村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投档,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专业执行本一批分数线,按本 二批招生的院校专业执行本二批分数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定向招生必须具有特地户籍和在特定地参加高考

按照规定,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医 学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 考;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 名并参加高考。

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未签订协议的取消录取资格。

6月21日,《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出台,6月27日起开始网上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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