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鼓励高中阶段实行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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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申宁 实习生潘金洁琼)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2014年工作要点,要点提出今年将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切实抓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要点确定今年将研究制定普通高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等改革方案,秋季开学前出台《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办法》。
江西省教育厅提出,2014年,要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统领,继续在提高“五率”(学前教育的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职业教育的就业率、高中教育的升学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上下功夫,在实现“五乐”(学生乐学、教师乐教、学校乐办、家长乐意、社会乐助)方面做文章,全面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秋季开学前出台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政策
要点提出,在新的一年,江西省将继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规定。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大中高职对接培养力度。继续推进普通高考分类考试,完善高考报名和高职(专科)技术课程考试方式。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三年早知道”的原则,研究制定普通高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等改革方案,2014年秋季开学前出台《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试点工作。
加快解决“大班额” 开展“减负万里行”
要点提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进度。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健全项目季报和通报制度。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程项目推进会。组织开展以设区市为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交叉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启动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解决城区、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要点提出,严格执行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和《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严格规范教辅材料订购,严格控制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治理力度。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和“身边好学校”宣传活动,引导学校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要点提出,坚持普高中职协调发展。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在普通高中教育中有机渗透职业教育因素,培养学生职业观念,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推动中职与普高协调发展、相互渗透,多渠道造就多样化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实现资助体系从学前到研究生全覆盖
在2014年,江西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健全资助体系。做好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工作。做好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工作。增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覆盖面。实现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
要点提出,省教育厅还将加大关爱特殊群体力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建好实名制信息和学生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加快食堂建设,扩大食堂供餐面。进一步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教育体制,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
多种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就业方面,省教育厅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等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扩大就业渠道,将与地方政府联合招聘毕业生模式拓展到行业及产业领域。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强“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完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管理网络系统。完善就业状况评价机制,逐步发布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