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格把关考生报名信息资格审查 严防“高考移民”

2014年01月26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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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海口1月24日电(记者张茜翼)今年是海南省正式实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南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该省报名参加高考(“异地高考”)的政策的首年。海南省曾是“高考移民”的重灾区,如今开闸异地高考政策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高考移民”,备受社会各界的关心。

据海南省考试局对今年高考报名的初步统计显示,今年在海南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突破6万人。符合海南省异地高考政策最低标准的报名考生超过300人。

海南省教育厅于2013年5月公布《2014年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要求,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该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如果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海南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该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该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

此外,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该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

自海南省异地高考政策正式颁布,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此前的报名还是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如有人在网上询问是否可以补交社保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政府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向前追补社会保险,只能向后延交。至于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如果出现单位漏保的情况,可以持单位原始的会计工资凭证和劳动合同书等材料,通过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

据介绍,海南省2014年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和公示,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审查、确认办法: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考生的学历和学籍,确认考生的报考资格和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公安部门负责审查、确认考生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内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查本地区考生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副处长曾令富表示,该局将在3月5日前将各市县招生办上送的各类材料汇总、整理、分类后,分送省有关部门审查。有关部门于3月30日前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将审查结果打印、签名(审查工作的责任人)、盖章后移交给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4月1日后在网上分批公示各部门的审查结果信息,公示结束后,将考生的加分信息和不限报信息加载到考生的电子档案。考生可在4月1日至4月28日期间,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

《办法》中提出,对伪造或变造学历、学籍、居民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险材料、居住证、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将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当年参加高考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