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设立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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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闽台两岸教育文化交流,省财政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专门为在福建省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据了解,福建高校台湾学生专科生(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分别按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奖励。申请人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组织奖励资助的,可同时享受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
福建省是最早招收台生的省份,也是唯一享有自主对台招生政策的省份。2009年我省“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以来,共有32所福建高校、53所台湾高校、185家台资企业参与,涉及70个本专科专业。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高校累计招收台生5183人。(记者卢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