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瘦身” 四项取消三项减分

2013年10月23日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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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2014年起,我省将实施新的高考加分政策。2012年,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招考办就对我省照顾加分政策作出调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削减了部分加分项目的加分幅度,一些竞赛获奖项目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其中一些新政策从2014年起开始适用。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从2015年起我省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并取消省属高校“俄语考生”照顾政策。

取消四个高考加分项目

据了解,我省从2014年起,取消四个高考加分项目,即取消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加分投档照顾资格;取消在我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优先录取照顾资格;取消在我省工作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在所报省内院校降分投档照顾资格;取消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未被录取的空军培训基地考生报考省属院校降分投档并优先录取照顾资格。

削减三个项目加分幅度

2014年起削减三项高考加分项目的加分幅度。

一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考办确定的测试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冰上)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由增加20分投档减为增加10分投档。

二是对侨眷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由降低10分投档减为降低5分投档。

三是俄语语种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由降低20分投档减为降低10分投档。以上三项目均由高校审查决定录取。

奥赛获奖者不再具备保送资格

2014年起,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最后,省招考办表示,2014年我省高考政策具体加分细则还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