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分数有疑问于23日至26日申请复查

2013年06月23日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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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为确保评卷工作的准确性,今年高考成绩6月23日公布后,考生若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复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2013年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办法,仍按照《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规定》执行。复查范围:高考文化课各科成绩,但执行评分标准宽严所引起的分数差异,不属于复查范围。复查办法:考生向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旗县(区)招生办通过“基层招办办公平台”提交考生申请。复查结果通过互联网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频道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本人提交的查卷申请的状态及查卷结果。复查结果出来后将用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
 
  据介绍,凡要求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持《准考证》直接到所属旗县(区)招生办申请办理查卷手续。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旗县(区)招生办提交的考生查卷请求,针对网上阅卷实际,由卷面复查人员网上调阅相应科目的答题卡图像和各题组(包括客观题)分数进行复查。复查时若发现错误,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专人修改,并通知考生最终结果。由于成绩错误影响考生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允许考生在6月28日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每名考生每科只查一次,不允许出现同一名考生同一科目多次查卷的情况。考生答卷复查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