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类考生可加分优录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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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有9类高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优录政策。

  今年的加分投档分为加10分和加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可享受加10分投档的情形有: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和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

  可享受加20分投档的情形有: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此外,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也可享受加20分投档。

  省招办提醒,对经审核、公示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省招办会将优录分加入高考总分,形成考生的特征成绩,并进行投档。但从近几年录取情况看,一般院校在录取时认可考生的优录加分,但也有部分高校不认可考生的优录加分,按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省招办建议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对不认可优录加分的高校要慎重考虑,尽量有效利用优录加分。

  (记者龚雪、通讯员巩平、实习生郭涵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