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军区招办详解2013年军校招生政策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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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 沈祖啸 通讯员 王增浩 郭鑫)为了帮助有携笔从戎、建功军营梦想的考生,昨日,记者就报考军队和招收国防生院校相关政策、报考和录取程序及注意事项专访新疆军区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问:今年军校和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在新疆招生计划数量分别是多少?

  答:今年,全国21所军队和武警部队院校将面向新疆招收529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其中,18所军队院校计划在疆招收男生430名、女生19名,3所武警院校计划在疆招收男生79名、女生1名,另外,全国有19所普通高等院校在新疆招收国防生203名,其中男生194名,女生9名,详细的科别及专业可从自治区招生办发行的《新疆招生与考试》丛书中查询。

  问:报考军校或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2013年8月31日)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未婚。同时,要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结论均为合格的方可报考。

  问:军校或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是否招收本科三批和专科学员?往届高中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根据总部近几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目前,军队院校或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在自治区的招收计划全部为本科一、二批,无本科三批及专科生招生计划。另外,往届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

  问: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何不同?

  答:今年,解放军第三、四医科大学在自治区招收85名无军籍学员,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毕业后,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手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自理。

  问:军校或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以何种方式录取?

  答:军队院校和地方普通高校国防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问:哪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英模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问:军校生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军校学员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国防生入学后,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目前标准是每年10000元,国防生毕业后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根据军队需要统一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