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50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 9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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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下午,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试点院校共50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0%以内,其他高职院校控制在15%以内。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共青科技职业学院、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南昌职业学院、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江西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学院(高职教育)、江西服装学院(高职教育)、南昌理工学院(高职教育)和南昌工学院(高职教育)等50所高校进行试点工作。
据悉,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9日至15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实行招生院校独立网上报名的方式。各院校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的报名办法,考生登陆院校网站查询并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专业志愿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所院校。
4月15日前,各院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4月21日前对考生进行考核,采取结合“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的方式。4月26日,试点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7日起,试点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被试点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5月4日,试点院校分别在院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省教育厅提示考生,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