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高考注意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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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举行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今年高考有哪些变化?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3月7日,我市今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报名总人数234888人,比去年增加4422人,增幅为2%。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是我市实施新高考方案第一年,本科和高职专科首次分段报名,市教育考试院统计显示,2.5万余人选择直接报考高职专科。
变化一 文史类考生比去年增加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邱可介绍说,在全国高考报名人数连续5年呈负增长的情况下,重庆2013年高考报名人数仍持续增长,总人数达到234888人。
在报考人数中,报考普通文理类的考生为216817人,比去年211406人增加5411人,增幅为2.6%。从学科类结构来看:文史类考生91073人,占42%,理工类考生125744名,占58%。文史类考生比去年增加约三个百分点。此外,预科直升生1096人,体育单招考生83人,残疾单招考生40人,中职直升生为3746人,三校高职类考生13106人。
变化二 本专科实行分段报名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邱可介绍说,今年是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重庆在去年年底出台了新高考方案的具体内容。首次分类分层次设置考试科目,本科和高职专科也是首次分段报名,从报考层次看,在报考普通文理类的216817名考生中,本科191172人,约占88%,高职专科25645人,约占12%。
此外,按照考试要求,普通本科统考科目将保留现在的“3+X”模式,即语数外+综合(文理);对口高职本科和普通高职专科只考语数外三门课程;对口高职专科只考语数2门课程。
变化三 部分科目分值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部分科目分值权重也发生了变化。在普通本科类理科综合中,物理由原来的120分调整为110分、化学由原来的108分调整为100分、生物由原来的72分调整为90分。对口高职本科、专科中语文、数学分值均由原来的150分调整为200分。
另外,部分考试科目还设置了选做题。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的物理设置选做题,其分值控制在该学科总分数的10%。
变化四 取消两项加分政策
邱可介绍,今年重庆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没有重大变化与调整。但按教育部要求,正式执行“取消网球、艺术体操项目体育尖子的照顾加分”。
此外,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军人子女,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可予以优先投档;对6种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为: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变化五 自主招生考前填志愿
今年各类志愿填报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28日18时。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文理类,但必须另外填报普通高校志愿。和去年不同的是,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在5月25日填报志愿。
邱可表示,今年重庆高考各考点将在全面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所有高考考点实现标准化要求,标准化建设包括了防干扰、可屏蔽、身份识别系统等五大功能。
2013年高考各类照顾政策
七类考生可加10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
1.在2013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2.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3.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5.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6.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片区、单项邀请赛除外)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9个项目获集体、单项前六名或参加以上比赛及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两类考生可降10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分)
1.少数民族聚集区(自治县、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四类考生可降5分投档
1.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2.报考市属院校的获得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
3.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同等条件下4类考生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3.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其他情况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投档。
2.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子女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下5分内视为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记者:李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