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公办高中“分校”将退出历史舞台

2013年03月08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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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得到消息,该局近日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该市10所高中分校更名,并变更法人代表,变更后学校的层次、类型不变。这意味着,这些公办高中的分校,从名称上要与原来的公办高中划清界限。

  而此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郑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秋季起,郑州市18所高中改制学校(其中15所为公办高中分校)将以规范后的名义进行招生,5所回归公办,13所独立为民办高中,实现“四独立”,与原公办学校“厘清关系”。

  自1999年郑州出现公办高中分校后,分校就一直以非公非民的身份存在着。分校解决了相当一批渴望入读优质学校的学生的入学问题,但同时分校因乱招生、乱收费、高收费等问题引发诸多矛盾。根据此次的新政策,今年秋季起,郑州市13所独立为民办高中的原公办高中分校都将以新校名新身份招生,在校生按照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终止分校办学,公办高中分校将彻底退出郑州历史舞台。

  “高中分校把招生市场搅成了‘浑水’”

  郑州市民江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儿子中考成绩为585分,离郑州市某省级示范性高中差了几分。经多方打听,江宁决定让孩子上这所高中的分校。

  开学一个月后,江宁就发现,分校和本校其实就是一回事,除了学校名字是分校外,老师、管理模式等与本校一样,但收费昂贵。“每年学费8000元,是普通高中学费的20倍。本校老师有空去分校上课,为什么不把分校直接改成本校多收学生呢?难道分校的存在就是为了多收钱?”

  江女士仅是郑州市高中分校学生家长的一个缩影。由于城区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一部分家长千方百计托关系、找门路把孩子往热点学校送;另外城市和农村学校在硬件和师资上的差距,也让一些农村学生涌向城市。

  与此同时,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无力满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改善薄弱学校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从1999年起,郑州市政府出台政策,允许一些公办中小学(微博)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尝试,即通过“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吸纳社会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

  据了解,1999年至今,郑州市部分高中进行了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先后设立了18所高中阶段改制学校,其中以高中分校形式办学的有15所。高中分校在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也因招生、收费等问题引发诸多矛盾。

  郑州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普通高中校长表示,根据相关政策,高中分校必须达到“四独立”标准才能创办,即“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但河南省部分高中分校在校址选择上或用本校的部分校舍,或租用房屋办学,或“一校两制”混合编班,或者直接就是“校中校”。

  “部分高中分校的学生与本校学生共用活动场地、实验器材和教师;分校的中高层领导也多是由校本部派去的”。该校长表示,分校在校舍、教师资源上与总校相同,享有财政拨款、事业工资,学费却按照民办学校标准收取。甚至个别分校压缩本校的招生名额,增加分校的招生名额,多收高价生,变着法儿地向家长多要钱。

  “选择分校就等于交高价上了本校,已成为不少家长的共识。”该校长说,每年中招,公办高中分校的招生形势一片大好,不少名校分校的录取分数线甚至比某些省级示范性公办高中还要高。而分校之所以呈现出巨大吸引力,主要还是其背后的“名校效应”,这就使得其他一些普通高中逐年在生源上失去优势。另外,高中分校本来应该在第三批次招生,可现在不少分校都提前下手抢学生,分校的乱招生,直接导致了学校间的生源竞争,学校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

  该校长同时表示,为避免公办教学资源的浪费,各地教育局每年招生时三令五申:达不到“四独立”的分校不允许招收高考复读生,但在实际操作中,分校的此类问题“久治不愈”,“部分分校已经成为公办高中违规招收复读生的‘幌子’,高中分校把招生市场搅成了‘浑水’,也让教育越来越不均衡、不公平。”

  郑州:18所高中改制学校有4类“出路”

  2012年12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郑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郑州市存在的18所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郑州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实施意见的重要依据是2011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要求,清理规范后明确定性为公办学校的,应执行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收费政策;清理规范后明确定性为民办学校的,应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公办普通高中依法参与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了达到“四独立”标准外,人事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应保持相对独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郑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18所高中改制学校安排了4种“出路”,其中有5所回归公办,其余13所独立为民办高中。

  根据《实施意见》,郑州中学、郑州市第一○六中学、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中学、新郑市第一中学分校、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5所学校,自2012年秋季开学完成改制,回归公办。郑州市第一中学实验分校等13所高中分校,都要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实现“四独立”。但根据各自学校校址的不同现状,这些学校又分为3类情况。

  其中郑州市第一中学实验分校等3所学校,过渡期间暂租用国有老校区办学,学校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过渡期满,老校区按公办体制办学;郑州市第二中学外国语分校等8所学校,另选新址,学校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郑州外国语学校分校等两所学校,在原校址办学,学校重新更名,实现“四独立”,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学校回归公办体制后,要执行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妥善安排教师,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做好资产核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学校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权债务。租用国有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学校的,由财政部门牵头对国有教育资源进行评估,确认租赁价格,租赁费用上交同级财政。租用期至2015年秋季开学,老校区按公办体制办学。

  《实施意见》还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市)所属的改制学校,由县(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资产、教师等方面的问题。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在清理规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学,妥善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妥善安排教师,并做好稳定工作;做好资产核资工作,要经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审核并进行产权界定,明确举办主体和资产属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教育界人士:分校改制关键是彻底与本校分开

  “分校占用公共教育资源收高价,早该改革了。”郑州市市民张先生说,现在很多分校都用着公办高中老校区教室,如果把分校撤离老校区,老校区都办成公办学校,那优质公办高中资源就增加了。

  他还举例说,郑州中学等5所学校改制回归公办后,学费和其他高中一样,学生省钱不说,还能上个好学校。

  对于彻底改为纯民办学校的原高中分校,目前社会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人担心这会增加中招考试的压力,而有人则担心改了名字可能只是换汤不换药。

  郑州市民王女士说:“原来花高价上高中分校,图的就是能够接受和公办高中差不多的教育。现在这些分校都彻底改为民办了,公办学校的教师就不能再到原分校里面上课了,原分校的教育质量就不能和原来一样相比了,孩子想上名校的压力不是比以前更大了吗?”

  郑州市民李先生则说:“学校改名只是一个形式,如果改过名字的高中分校,其最关键的师资和教学管理不能与原来的公办高中彻底分开,那么就只是换汤不换药,家长还是会把这些学校当成原来的分校来对待。”

  一位改制学校的负责人则自信地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们已培养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教师队伍,改制不会影响我们的办学质量。学校不打名校分校的招牌,同样能够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认可。”

  郑州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专业人士人表示,如果想让分校改得彻底,政府就必须硬起手腕,让其与本校彻底分开。“学校改制,在办学自主权、用人机制等多方面都会有很大影响,这些学校如何在短期内转型成功是个未知数。如果改得好,这些改制分校将成为民办教育中的重要力量;如果改得不好,这些改制分校可能遭遇招生难的问题而面临转型甚至倒闭。”

  高中分校改制以后,其原有教师等资源如何与本校彻底划清关系?在今年秋季招生中,这些学校能否像以前那样得到学生家长的热捧?原来的公办高中本部又将面临怎样的招生压力?本报将对此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