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召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 全面部署高考招生工作

2013年03月08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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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3月6日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和招生纪检监察工作,深刻分析了目前高校招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2013年我省高考工作和招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认为,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整体平稳、顺利、有序。全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共有45.93万人,有1740所院校在我省招生,包括保送生、各种单独招生备案在内,共录取新生37.8万人。

  会议分析认为,虽然近几年随着我省适龄人口高峰的降低,高考报名人数有所下降,但是面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招生考试公平越来越高的诉求和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干扰,高考招生工作承载的责任和压力越来越大。会议强调,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落实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强化考试管理,综合治理考试环境,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稳步推进招生改革,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和有序。要在“重安全”、“强管理”、“推改革”、“抓服务”上下功夫。

  “重安全”就是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严格监控管理。抓好涉考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涉及安全保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抓好保密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和明确分工,把考试安全保密、组织管理的责任逐一落实到人,强化制度执行力。所有涉及安全保密的人员必须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强管理”就是强化考试组织管理,净化考试环境。一要做好涉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二要强化考试巡查和试卷在转递过程中的管理;三要强化听力测试环节的组织管理;四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

  “推改革”就是稳步推进五项招生考试改革。一是适当调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艺术招生计划不再分文、理,改为综合编列;改变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二是我省部分院校高职高专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高考前进行。进行单独考试招生的院校扩大到44所,录取结果在高考编场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被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三是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条件为: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四是自2014年起,我省对口招生取消烹饪类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有意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也可以报考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五是2013年高考录取时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体格检查表》以及中学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盖章,《考生体格检查表》由主检医师签字、加盖体检医院或体检站公章;中学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由所在中学或单位组建、密封。组建好的考生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领取,自带入学。考生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方法,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抓服务”就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抓好为考生、高校的服务。以“六公开”为基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明确信息公开主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细化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工作纪律和“十严禁”的工作要求。在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要深化为考生为高校服务的举措,抓好服务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高校和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好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和我省的工作安排,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尽心竭力,务求圆满完成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环节工作。

  来自全省11个市、华北石油管理局以及省属、市属和驻冀部委属高校的招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