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度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出台
2013年01月21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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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度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日前出台。这将是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改后评出的首批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仍是我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与往年不同的是,普高新课改后,原来高中毕业会考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替代,多了通用技术这门学科。新规要求,要评为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学科成绩中有9门学科(其中包括政治学科)的考试成绩须达优秀等级,另外两科成绩须达良好等级。此外,体育课成绩要求80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良好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省级优秀学生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系当年各市、州推荐的四川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全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总成绩排名在分配名额的三倍数内。
先进班集体须属全日制普通高中班级,且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声誉,曾获得过市州表彰。
2013年度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在高考录取时,按照教育部和省上有关规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省上此前已出台相关规定,从2014年起,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原来可加10分改为取消加分,省级优秀学生加分由20分降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