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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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日 期 |
科 目 |
时 间 |
2013年1月13日上午 |
色 彩 |
8:30—11:30 |
2013年1月13日下午 |
素 描 |
14:00—17:00 |
速 写 |
17:10—17:40 |
注:素描、速写两科连续考试,中途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内蒙古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
一、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全部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场设立手机信号屏蔽仪,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二、考生凭《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三、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场。
四、考生只准携带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马扎、水盒等绘画用具,其它物品(如手机、各类钟表、数码相机、样画等)放在考场规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准带入考场。入场时须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禁带物品。
五、入场后按《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试通知单》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六、坐定后,考生将《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夹在画板右上方,以便查对。
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出入考场所在楼座和考点。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
八、考生拿到试题和答卷后,首先检查答卷上条形码是否本人信息,若非本人信息立即要求监考老师予以更换,要认真填写姓名,认真书写指定文字,并在答卷上有姓名的一面作画,且必须将印有“姓名”标志的一边置于下方或右侧,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答卷的四角,不准用胶带粘贴答卷四边,卷面不留白边,颜料及作画不能覆盖“姓名、条形码、指定文字”,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九、色彩科考试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速写两科考试一律用黑铅笔或碳铅笔作画,不得使用钢笔、中性笔及其它颜色笔。各科试卷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得有意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十、考试开始前,考生必须在答卷指定位置按要求书写指定文字。未按要求书写的,视为违规,取消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十一、考生要认真审题,按试题要求竖作画或横作画。
十二、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替(代)考、不准抄画、不准交换试卷、不准乱倒、乱甩污水。
十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画,待监考员收齐答卷和试题,清点无误后,方可携带自己的考试用品有秩序地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答卷和试题带出考场。
十四、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和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取消其当年美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