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考”成绩2月5日后可查

2012年12月27日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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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考试局25日发出通知称,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上午8:00至1月14日下午5:30,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至23日,考试地点为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符合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文)类(简称“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本报记者 许欣

  本省统考设有五类专业

  我省“省统考”开设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考生只能在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

  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凡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月21日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办理参加“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参加“省统考”的考试费用和领取准考证。仅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给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考生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2月5日后可查考试成绩

  我省“省统考”成绩将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上公布。考生可在2月5日后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省考试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

  考生入场要接受安检

  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考生如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的物品进入考场将视为违规。考生应自行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考场外,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

  附: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 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