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
2012年11月13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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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为什么要参加高考报名?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和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通过报名采集考生自然信息、报考信息和头像信息,编排考生号,用于编排考场、建立电子档案和录取等工作。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录取和进行电子备案的重要信息之一,对每位考生来说是惟一的。
二、报名工作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有关招生简章,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考生网上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照相两个阶段。
所有拟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单独招生等)均需参加高考报名。已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已经在网上进行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相、采集指纹信息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准备好有关证件。这些证件包括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的介绍信。尚未安排的转退军人应有民政部门的介绍信;
3.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4.报名费;
5.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相关招生简章;
五、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测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测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2012年11月20日前,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因此,还没有办理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居民身份证。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分期分批的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六、《报考证》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报考省内、外院校的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和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进行专业(专门)测试的考生,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在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报名点打印,考生可向报名点索取。
七、报名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考生可以在任何一台与互联网相联的计算机上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但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的地点必须是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其常住户口与就读学校不在同一设区市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设区市招收的学生除外),确需在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名的,须由常住户口所在设区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方可报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借读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设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户籍和学籍在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考生,只能在贫困地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并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后进行集中公示,报所在设区市汇总、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未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的贫困地区考生,不具备报考贫困专项生资格。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八、报名条件有哪些?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九、哪些人须参加报名?
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十、哪些人不能参加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十一、报考科类有哪些?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十二、报考艺术类考生如何选择“联考类别”?
我省艺术类联考类别有音乐(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美术三类。报考艺术(文、理)科类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专长和报考专业选择相应的联考类别。如果只报考我省艺术联考涉及不到的专业,考生可选择“不参加联考类”。考生选择了一类联考专业,需参加相应专业联考,可报考使用相应专业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需要相应专业联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也可参加院校组织的我省艺术联考涉及不到专业的测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择“不参加联考类”后,不能参加艺术专业联考的测试和录取。
十三、我省对于考生兼报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规定,报考艺术文、体育文的考生,可兼报文史专业;报考艺术理、体育理的考生可兼报理工专业。报考文史、理工、艺术文、体育文、艺术理、体育理的考生均可选择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只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统考。
普通高校招生与对口招生两者不能兼报。
十四、我省是否组织艺术特长生全省统一测试?
我省不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全省统一测试。报考院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直接到报考院校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测试。
十五、考生优惠照顾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享受优惠照顾的考生,在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单招等类型招生和各个录取批次投档时均考虑照顾因素,按照优惠照顾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
享受优惠照顾考生的验证登记及公示工作安排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六、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读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守则》及《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会把违规行为记录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十七、其他
1.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考生应填写本人有效联系方式,除填写一个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外,还应再填写一个手机电话,用于省教育考试院的短信平台免费为考生提供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发送服务。建议不填写毕业中学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
2.凡2009年及以后被院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于次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如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和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通过报名采集考生自然信息、报考信息和头像信息,编排考生号,用于编排考场、建立电子档案和录取等工作。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录取和进行电子备案的重要信息之一,对每位考生来说是惟一的。
二、报名工作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有关招生简章,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考生网上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照相两个阶段。
所有拟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单独招生等)均需参加高考报名。已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已经在网上进行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相、采集指纹信息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准备好有关证件。这些证件包括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的介绍信。尚未安排的转退军人应有民政部门的介绍信;
3.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4.报名费;
5.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相关招生简章;
五、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测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测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2012年11月20日前,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因此,还没有办理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居民身份证。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分期分批的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六、《报考证》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报考省内、外院校的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和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进行专业(专门)测试的考生,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在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报名点打印,考生可向报名点索取。
七、报名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考生可以在任何一台与互联网相联的计算机上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但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的地点必须是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其常住户口与就读学校不在同一设区市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设区市招收的学生除外),确需在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名的,须由常住户口所在设区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方可报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借读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设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户籍和学籍在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考生,只能在贫困地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并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后进行集中公示,报所在设区市汇总、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未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的贫困地区考生,不具备报考贫困专项生资格。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八、报名条件有哪些?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九、哪些人须参加报名?
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十、哪些人不能参加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十一、报考科类有哪些?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十二、报考艺术类考生如何选择“联考类别”?
我省艺术类联考类别有音乐(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美术三类。报考艺术(文、理)科类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专长和报考专业选择相应的联考类别。如果只报考我省艺术联考涉及不到的专业,考生可选择“不参加联考类”。考生选择了一类联考专业,需参加相应专业联考,可报考使用相应专业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需要相应专业联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也可参加院校组织的我省艺术联考涉及不到专业的测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择“不参加联考类”后,不能参加艺术专业联考的测试和录取。
十三、我省对于考生兼报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规定,报考艺术文、体育文的考生,可兼报文史专业;报考艺术理、体育理的考生可兼报理工专业。报考文史、理工、艺术文、体育文、艺术理、体育理的考生均可选择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只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统考。
普通高校招生与对口招生两者不能兼报。
十四、我省是否组织艺术特长生全省统一测试?
我省不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全省统一测试。报考院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直接到报考院校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测试。
十五、考生优惠照顾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享受优惠照顾的考生,在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单招等类型招生和各个录取批次投档时均考虑照顾因素,按照优惠照顾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
享受优惠照顾考生的验证登记及公示工作安排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六、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读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守则》及《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会把违规行为记录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十七、其他
1.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考生应填写本人有效联系方式,除填写一个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外,还应再填写一个手机电话,用于省教育考试院的短信平台免费为考生提供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发送服务。建议不填写毕业中学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
2.凡2009年及以后被院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于次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如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