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2013高考分类考试实施方案
2012年10月15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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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题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由我省自行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及英语听力部分采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技术科目采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综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采用书面闭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两门课目各占100分)。
四、高考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不受报考类别影响。单报本科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科志愿。
五、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2、艺术、体育类执行当年艺术、体育类录取有关规定。
3、“三校生高职”类考试录取按现行办法执行。
本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考试实施情况适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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