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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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招委〔2012〕14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
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2年10月中旬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类别
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分为两大类。一是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二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考”。
普通高考的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一类报考。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高职单考的科类分为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1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一类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身体健康(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普通高考还须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1年8月1日以前取得福建省户籍;
(2)2011年8月1日及以后取得福建省户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持有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5.报考高职单考还须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者。户籍不在我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还须具有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至少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的学习经历。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4)往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违纪舞弊并被处罚禁止2013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中职推免生、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考生等,下同)须于2012年10月15日—10月2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于10月23日—10月27日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委会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对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办法等做出进一步安排,以方便考生报考。
(三)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预报名完成后,县(市、区)高招办应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应届生集体提交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
报考普通高考的户籍新迁入(2011年8月1日及以后迁入)我省的考生,还须提交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和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校证明。
报考高职单考的考生还须交验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不在我省的,除交验职业资格证书外,还须交验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校证明。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申请考试地的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为保证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进行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交考试报名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只招收具有该市户籍且在该市报名、考试的考生。考生如要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必须在本人户籍地参加报名、考试,在异地报名、考试的不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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