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2年普通高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相关问答

2012年08月16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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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

  答:注册入学并不是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而是省里不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改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设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往年录取情况等,对考生的学业成绩提出多样化选才要求。其中,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院校应对其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提出要求,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因此,注册入学实现了院校和学生之间“各取所需”“双向选择”,不等于不要入学门槛,更不等于降低生源质量,这项改革是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积极尝试。

  9.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是否要求参加体检?

  答:申请注册入学的普高学生均须参加由县级(含)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标准执行。

  10.注册入学包括哪些流程?

  答: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以下三个过程:

  一是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可同时向两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二是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三是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11.注册入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答:考生可随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轮 次

日 期

时 间

第一轮:

817-

19

817

8:30-17:00

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18

8:30-17:00

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819

8:30-17:00

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第二轮:

820-

21

820日 上午

8:30-11:30

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20日 下午

12:30-17:00

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821日 上午

8:30-11:30

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第三轮:

822-

23

822日 上午

8:30-11:30

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22日 下午

12:30-17:00

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823日 上午

8:30-11:30

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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