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关于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征集志愿的通知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目前,提前本科录取接近尾声,现将所有未完成的部队院校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招生条件。①参加2012年全国高校招生统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②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③性别男。④政治考核、体检、面试符合军校招生条件。⑤理工类考生。
二、报考方式。1、填报志愿:7月16日至7月17日,考生填写志愿表并经本人签字后,传真至0891-6335325,6314225,或直接递交给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附后)。2、体检面试。7月17日或7月18日上午9:00到西藏军区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面试(须空腹,携带准考证原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逾期不予办理。3、政治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人员,从军区招生办领取《政治考核表》和《国防生政审表》到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合格者于7月28日前将《政治考核表》和《国防生政审表》交到军区招生办。
三、招生院校。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须达到重点本科(一本)分数线,报考昆明理工大学的考生为达到普通本科(二本)分数线的藏族男生(汉族考生不准报考)。
四、考生有关待遇。军校生: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政审和身体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国防生:大学在校期间,国家每年给每名学生发放1万元国防奖学金,用于补贴学费和生活费。大学毕业后即可取得军籍,到军队院校参加一年任职培训,然后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其余待遇与军校生相同。
联系方式:军区招生办杨干事,15089006664
李干事,13638992317
谢干事,18989046159
附件1:2012年普通高考理工类部队院校征集志愿表
附件2:计划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