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问答
2012年07月10日
来源:海南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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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军队院校录取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2.军校学员毕业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
答: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或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
3.军校青年学生学员因身体、心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军校学习生活和将来不适合从事军队岗位工作的,如何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答:入军校后,未取得军校学籍的青年学生学员,由省级招生机构按相关规定,根据其高考分数上线情况,转录到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已取得军校学籍的青年学生学员,由所在军队院校将其情况及档案材料报送指定对口普通高等学校,由该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什么是国防生?国防生如何招生?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地方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另一种是从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等学校一年级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
5.报考国防生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②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③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④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填报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其他志愿的录取?
答: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国防生,还能使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
7.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
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的学员同为军队补充干部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8.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9.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批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学生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10.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11.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12.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
13.国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资外还享受哪些待遇?
答: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14.考生从哪些方面可识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骗局?
答:一是不存在虚设招生机构。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考生所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予以配合。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的协助下,分别由军队(武警)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同省教育考试院(局)共同组织实施。不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生招生办公室”或“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办公室”等招生机构。
二是不存在提前“预录”。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实行统考统招,与高校招生同步进行。考生除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还要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没有提前“预录”一说。
三是不合条件不会被“破格”。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只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而且这些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录取线,且参加由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可能被录取。
四是勿信内部招生指标。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计划以及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批下达,在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可以查询,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2.军校学员毕业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
答: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或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
3.军校青年学生学员因身体、心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军校学习生活和将来不适合从事军队岗位工作的,如何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答:入军校后,未取得军校学籍的青年学生学员,由省级招生机构按相关规定,根据其高考分数上线情况,转录到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已取得军校学籍的青年学生学员,由所在军队院校将其情况及档案材料报送指定对口普通高等学校,由该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什么是国防生?国防生如何招生?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地方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另一种是从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等学校一年级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
5.报考国防生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②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③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④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填报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其他志愿的录取?
答: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国防生,还能使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
7.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
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的学员同为军队补充干部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8.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9.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批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学生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10.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11.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12.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
13.国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资外还享受哪些待遇?
答: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14.考生从哪些方面可识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骗局?
答:一是不存在虚设招生机构。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考生所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予以配合。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的协助下,分别由军队(武警)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同省教育考试院(局)共同组织实施。不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生招生办公室”或“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办公室”等招生机构。
二是不存在提前“预录”。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实行统考统招,与高校招生同步进行。考生除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还要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没有提前“预录”一说。
三是不合条件不会被“破格”。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只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而且这些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录取线,且参加由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可能被录取。
四是勿信内部招生指标。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计划以及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批下达,在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可以查询,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