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二可报6个院校志愿
2012年06月21日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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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福建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今日出台。我省确定,今年高招录取投档模式分为三类,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其中本一可报4院校6专业 本二可报6个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允许最多降80分投档。
据了解,我省将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管理,严格实行时间截止后考生志愿不得更改的规定,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遵循相关规定,以免影响志愿填报。
相关:高考志愿网上填报时间确定 6月27日起开始
投档模式分三类
今年我省投档模式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第二类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三类为一档多投投档模式。
梯度志愿投档模式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其他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相对于“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而言,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被确认不满足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接着对下一个位次的考生再进行这一步骤,直至本批位次最后一个考生。
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按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和按专业的平行志愿投档两类。
一档多投投档模式是相对于“一档一投”投档模式而言,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遵循“平行检索、一档多投”的原则,各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阅档。院校阅档后提交预录取、有顺序的候补和退档名单,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确认考生录取院校。如果同一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确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由此产生的院校预录缺额,从未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顺序递补。
本一可报4院校
今年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设一个第一志愿院校和三个平行的参考志愿院校;征求志愿设三个平行的志愿院校。每个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本科一批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本科二批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且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中填报。
成绩排序有规则
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投档比例方面,提前批高校在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本科批的模拟投档比例为:省属高校一般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正式投档比例为:省属高校的比例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0%,部属及省外高校原则上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
高职(专科)批的正式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
及时公布最低录取分数
常规志愿录取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投档,招生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档案后提交预录取意见,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民族班等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
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招生院校审录。
最多可降80分投档录取
本科批次院校征求志愿录取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
而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在线下20分(其中省内民办院校在线下50分)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省内院校(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生源不足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允许最多降80分投档。
此外,艺术类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类型)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体育类录取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高职单招”类录取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以上三类批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线下20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据了解,我省将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管理,严格实行时间截止后考生志愿不得更改的规定,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遵循相关规定,以免影响志愿填报。
相关:高考志愿网上填报时间确定 6月27日起开始
投档模式分三类
今年我省投档模式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第二类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三类为一档多投投档模式。
梯度志愿投档模式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其他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相对于“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而言,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被确认不满足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接着对下一个位次的考生再进行这一步骤,直至本批位次最后一个考生。
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按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和按专业的平行志愿投档两类。
一档多投投档模式是相对于“一档一投”投档模式而言,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遵循“平行检索、一档多投”的原则,各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阅档。院校阅档后提交预录取、有顺序的候补和退档名单,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确认考生录取院校。如果同一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确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由此产生的院校预录缺额,从未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顺序递补。
本一可报4院校
今年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设一个第一志愿院校和三个平行的参考志愿院校;征求志愿设三个平行的志愿院校。每个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本科一批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本科二批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且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中填报。
成绩排序有规则
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投档比例方面,提前批高校在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本科批的模拟投档比例为:省属高校一般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正式投档比例为:省属高校的比例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0%,部属及省外高校原则上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
高职(专科)批的正式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
及时公布最低录取分数
常规志愿录取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投档,招生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档案后提交预录取意见,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民族班等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
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招生院校审录。
最多可降80分投档录取
本科批次院校征求志愿录取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
而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在线下20分(其中省内民办院校在线下50分)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省内院校(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生源不足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允许最多降80分投档。
此外,艺术类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类型)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体育类录取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高职单招”类录取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以上三类批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线下20分,由学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