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高考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2012年06月05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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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江苏省共有47.4万考生将参加今年的高考。目前,我省高考标准化考点已经全部建成,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6月4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长刘炳贵发布了江苏省2012年高考准备工作情况,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赵建宁介绍了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情况,高招处副处长袁桂华对高考考生有关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发布会由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吴仁林主持。

  一、今年高考工作基本情况

  据统计,今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为47.4万人,比去年减少约2.5万人。在报考生源中,文科生占28.3%,理科生占54.0%,体育艺术类考生占17.7%。与去年相比,文科考生下降6.0%,理科考生上升3.9%,文理比例已呈常态。今年全省共设高考考点294个,考场16188个。

  今年,全国共有80所高校在我省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4063人。全省录取各类保送生402人。严格规范和执行高考照顾政策,最终审核确定2220名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我省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不断深入,6所省属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功,最终确定700名考生入选;全省15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实际录取考生9654人;注册入学改革逐步深化,在去年以民办高职院校为主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11所公办高职院校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二、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确保高考平安、顺利实施

  为切实做好各项招考组织管理工作,今年我省采取了几项新的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强化高考试卷的运转、保管、分发等全过程各环节的监控、督查,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今年高考试卷到各市县保密室后,除安排公安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外,将实行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6小时回放制;考试期间,试卷统一由县招办组织专人直接送入各考点保管室,并负责回收;各考点设立专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由场外监考集中护送至各个考场;场内和场外监考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点备用试卷的启用由县级招办审批改由各市招办负责,由省考试院负责回收验核;高考试卷袋全部加塑封等。试卷在考试前和考试中,均处在有效监控之中,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全省考生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目前,全省普通高考294个考点、1.6万多个考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均已建成,验收工作已经结束,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高考期间,全部投入使用。充分发挥现代技术手段在考试管理中的优势,切实发挥好标准化考点在确保考试安全和防范打击考试违规方面的作用,确保考试在更加有序、公平的环境中进行。

  三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考风考纪环境。省教育考试院以新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宣传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高考政策和规定的宣传;完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片,在考前组织全体考生观看;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采取组织考生作答《高考调查问卷》,发放《致考生一封信》、进行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希望广大考生能做文明考生,诚信考试,确保全省有一个良好的考试氛围。

  四是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安心的考试环境。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全体高考考试工作人员,始终将考生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性关怀,提升服务质量。各考点在环境布置、后勤保障方面做到全面周到,动员了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安心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教育考试部门还将协同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多个部门,加强对考场周围的交通疏导,让考生放心应考;加强对噪音的有效控制,让考生安心休息;确保高考期间供电、供水、通讯、交通、卫生等各方面的正常保障,为广大考生“考出成绩、考出水平、考出自信”创造良好条件。

  三、对广大考生的温馨提醒

  针对今年全省全面实行标准化考点的情况,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生携带的物品要求

  一是考生进场时,考场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所以请考生不要随身携带金属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饰物的服饰,这样可以节省检查时间。

  二是考生不要佩戴手表参加考试,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今年考场里已设置了电波钟,为考生作答提供时间参考。考试开始、结束的指令以考点统一发出的“开始”、“结束”信号指令为准。

  三是考生答题时,要使用质量过关的2B铅笔,如使用假冒的2B铅笔作答,灰度不够,会影响扫描的质量。除外语科目以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否则答题无效。

  (二)考生要诚信考试

  今年,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加大了对违规考生的处罚力度。

  1.对作弊行为的认定方面,将“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调整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表明在考试过程中,只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设备的,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照作弊处理。

  2.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或者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除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外,还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3.违规考生的基本信息、违规事实等信息,都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和用人部门查询。

  4.切莫轻信谣言。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高考诈骗事件比往年有所上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升学心切的心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诈骗:一是声称可以搞到高考试题和答案;二是能提供“高科技、高性能、不会被发现”的作弊器材;三是许诺代考、替考;四是声称还可以通过关系,通过“计划外”、“定向生”等方式保证考生能上好大学等。希望广大考生不要轻信那些虚假、欺诈性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三)加大对高科技舞弊打击力度

  今年我省将在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手机等无线电设备作弊及干扰国家教育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对发现有疑似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或与考场外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的情况,将立即跟踪监测,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