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高考考生特别提示

2012年06月05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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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8日举行,为保证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应根据所在地的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为确保考试安全,今年高考考生入场将进行安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到准考证上标明的应考考点、考场参加安检。

  三、为方便考生掌握考试时间,各考场统一配挂电子挂钟,考生不能自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四、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等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要诚信参加高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六、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八、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提前出考场的考生,应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休息期间必须保持安静,待该科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九、选择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并答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框内,超出对应题号框外答题无效。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避免他人偷看。

  十一、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三、考生如违反考场纪律,或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