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36.3万人参加高考 严厉打击考试违规违法行为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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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6月1日讯(记者 刘怡斌)“那些有不良动机的考生和不法分子,全省有决心、有能力打击各种考试违规违法行为,参与或组织高考作弊的,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今天下午,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召开2012年高考第一次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在会上通报了今年高考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全省共有36.3万人报名参加高考,比上年减少1.5万人,减少4%。其中应届生29.9万人,占考生总数的82%,往届生6.4万人,占18%;文科考生15.4万人,占42%,理科考生18.1万人,占50%,职高对口类考生2.8万人,占8%,全省在14个市州设有123个考区、260个考点、1.2万间考室。

  综合整治考试环境

  5月中旬起,省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工商、保密等部门开展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整治销售作弊器材及违规中介”专项行动。各中学、各考点派专人对校园内销售涉嫌考试作弊器材及贩卖所谓考试试题、答案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和上报。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根据群众举报、网络搜索等,广泛收集并提供线索,配合工商、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通讯电子产品市场(或利用网络)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以及对存在各种虚假宣传、诈骗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此项整治行动工商部门作了专门部署,目前正在进行,一直持续到高考前。

  开展“清除有害信息、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从高考考前、考中,一直到考后的录取期间,有关部门安排专人值班,重点对网络及其他渠道散发的干扰考试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有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处置,及时预警,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诈骗等违法行为。

  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专项行动。各地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根据所有考点分布情况,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公安部门在考前和考中对考点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维护考点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重点打击考点内外串通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考试期间,省公安、保密、宣传、无委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到省高考指挥中心坐镇,现场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加强考试安全防控设施装备

  今年高考,全省所有考生都将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全省各级指挥中心可以对各考区考点的试卷保密(保管)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监控中心的联网实时巡查和监控。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突出抓好安全保密设施的完善和升级,对每一个保密室在现有2个摄像头的基础上增配至3个以上,该院统一下拨经费,由各市州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配置。目前,全省所有保密室增配摄像头均已安装到位。

  全省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试卷安全保密“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所有涉密人员都逐一签订安全保密工作责任状,目前各考区、考点正在抓紧落实。

  此外,围绕试卷流转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加强对试卷运送的监管,接卷工作须由各市州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带队,公安、保密等部门派人参与,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和视频监控下进行,并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试卷运送实行全程免检通行,一律直达目的地,对试卷运送车辆全部实行GPS定位并接入考务平台,省监控中心全程监控;试卷保管严格实行“双人双锁”制度、安全保密带班值班制度、出入保密室检查登记制度等,对保密室实行逐级实时视频监控,并由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6小时回看制度;对考点试卷分发(回收)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录像等等。

  监考人员也要严格安检

  湖南所有考点都装备有无线通信屏蔽系统,在考试期间将全程开启。考场外还有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出动无线监测车进行巡回监测,发现可疑信号将及时查处并严厉打击。每堂考试开考前,考生都必须通过安检方能进入考室。考生进入考室后,因特殊原因离开教室后重新返回时,要再次对其进行安检,对有作弊嫌疑的考生,在出考场时还要进行安检。

  从今年开始,与考生一样,监考人员也要严格安检,在考务办公室进行,由考点主考负责监督。同时要求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安排专人在重要位置值守,监考人员通过专用通道径直进入考室。另外,考生进场时,监考员将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上的照片和本人相貌,开考后再次进行细致的身份核验,要求仔细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座次表上的照片和本人相貌,确保四者对比一致,并使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身份证进行真伪鉴别,确保参考考生信息与报名信息一致。

  高考期间,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省教育厅将安排厅委领导及直属单位有关厅级领导,并联系纪检监察、保密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带队,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厅级巡视督查组,分赴全省14个市州分片包干负责进行随机巡视督查;继续派出省级督考员到有关考区、考点定点督考;组织更多的力量到各地、各考点随机暗访,以掌握各地组考中的真实情况。

  与此同时,湖南还将继续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机进入考点采访;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长期有效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让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省教育考试院的举报电话为:0731-88090301、15074901731,举报邮箱为:hnksy@hneao.edu.cn;各市、县和考点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对考生和群众举报及其他方面反映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查处,并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对经查实并系实名举报的第一举报人,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举报人将切实予以保护。

  从严查处和打击各种考试违规违法行为

  今年,教育部重新修订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

  陈最华还表示,对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他还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的几个方面的新规定。

  对严重作弊行为作了更加明确严格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进一步细化了考试作弊的认定规则,将“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修改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凡有携带设备的行为即构成作弊;将“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修改为“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以解决由于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出现答案雷同已经不限于同一考场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了考生诚信档案制度:“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今年高考湖南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处理各类考试违规行为。

  此外,对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参与或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此,省教育厅多次下文,要求高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防此类行为的发生。

  陈最华还提醒那些有不良动机的考生和不法分子,全省有决心、有能力打击各种考试违规违法行为,参与或组织高考作弊的,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