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2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出台 专科不再提前录取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中国江苏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记者 袁涛)记者今天下午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已对外公布,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等与往年一致,高考的时间仍然是6月7日-6月9日,但在考生录取阶段的设置、特殊的招生类型和对违规考生的处理上较之往年有所变化。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在考生录取阶段取消了专科提前批次,在特殊的招生类型中普通高校增加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更加明细和严格。
今年的提前录取阶段只有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如若考生在高考期间有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和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等情形之一的,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在校学生如出现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和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等情形之一的,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此外,我省还将于2015年取消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这一照顾政策。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在考生录取阶段取消了专科提前批次,在特殊的招生类型中普通高校增加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更加明细和严格。
今年的提前录取阶段只有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如若考生在高考期间有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和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等情形之一的,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在校学生如出现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和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等情形之一的,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此外,我省还将于2015年取消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这一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