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高考别犯7种低级错误

2012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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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巧恩)每年高考总有一些考生不经意就触及“安全纪律”,因违纪与大学失之交臂。昨日,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高考考生,千万不要犯不小心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将手机误带进考场等低级错误,否则最轻的处罚也要取消当科成绩。

  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年的高考实践显示,考生主观上不存在直接故意,但客观上容易造成考场违规的行为有7种,因此我省今年要在所有考场张贴“七个不准”,提醒考生避免不必要的违纪。

  一是不准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二是不准在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三是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四是不准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五是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六是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七是不准在考场或者考试警戒线内喧哗、吸烟及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