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基本确定计划招生17968名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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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4月11日,记者从省招委会扩大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17968名,比2011年增加668名。其中本科9468名,专科8500名,加上预科1000名,合计18968名。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比2011年平均增长1.5%,我省增长率为3.86%。
我省在省属高校上报编制招生计划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有增、有保、有减”的原则。在审核外省地方院校时,按照我省高考录取率保持在80左右的要求,科学预测,积极调减外省投放在我省的计划。继续调整、优化高校专业结构,科学设置专业,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招生计划。对各高校重复设置的专业通过招生计划进行整合,继续停招、限招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特别是医学类专科以下专业严格控制。各高校今年已主动停招限招部分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如青大停招限招13个专业,师大停招限招16个专业。今年跨省招生计划比例,按照青海大学控制在35%左右,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控制在30%以内,独立学院和高职学院省外招生比例不做限制执行。要求各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将新增本科、专科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工类且就业前景较好的专业。做到计划安排与学科调整相结合、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与特色和优势相结合。逐步将我省高校理工类专业在校生总数的42%调整到60%左右。
在统筹安排省属高校招生计划的同时,专项招生计划:一是安排青海大学全科医学免费定向生本科计划170名,其中,国家计划70名,省属计划100名。二是安排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1000名,其中民考民600名,民考汉400名。三是继续委托天津市属高校在青招生计划1370名,其中本科520名,专科850名,比去年增加160名。四是安排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480名,其中四所高职院校(不含警院)各增加20名;专升本计划控制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五是继续安排省内高职院校专科定向招生计划,比例为专科总计划的2%。六是面向四省藏区招收民考民学生300名。
副省长高云龙在会上强调,办好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关键是要走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路子,充分发挥学校、用人单位两方面的积极性。要主动研究人才需求现状和发展趋势,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完善专业动态设置和管理的有效机制。要注重研究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凝练办学特色、激发办学活力。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深入研究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依照适应市场需求的办学理念,建立健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配备、考核评价、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做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安排、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等向优势特色专业倾斜,向社会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倾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办学管理的机制化、规范化。(作者:赵静)
我省在省属高校上报编制招生计划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有增、有保、有减”的原则。在审核外省地方院校时,按照我省高考录取率保持在80左右的要求,科学预测,积极调减外省投放在我省的计划。继续调整、优化高校专业结构,科学设置专业,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招生计划。对各高校重复设置的专业通过招生计划进行整合,继续停招、限招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特别是医学类专科以下专业严格控制。各高校今年已主动停招限招部分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如青大停招限招13个专业,师大停招限招16个专业。今年跨省招生计划比例,按照青海大学控制在35%左右,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控制在30%以内,独立学院和高职学院省外招生比例不做限制执行。要求各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将新增本科、专科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工类且就业前景较好的专业。做到计划安排与学科调整相结合、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与特色和优势相结合。逐步将我省高校理工类专业在校生总数的42%调整到60%左右。
在统筹安排省属高校招生计划的同时,专项招生计划:一是安排青海大学全科医学免费定向生本科计划170名,其中,国家计划70名,省属计划100名。二是安排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1000名,其中民考民600名,民考汉400名。三是继续委托天津市属高校在青招生计划1370名,其中本科520名,专科850名,比去年增加160名。四是安排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480名,其中四所高职院校(不含警院)各增加20名;专升本计划控制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五是继续安排省内高职院校专科定向招生计划,比例为专科总计划的2%。六是面向四省藏区招收民考民学生300名。
副省长高云龙在会上强调,办好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关键是要走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路子,充分发挥学校、用人单位两方面的积极性。要主动研究人才需求现状和发展趋势,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完善专业动态设置和管理的有效机制。要注重研究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凝练办学特色、激发办学活力。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深入研究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依照适应市场需求的办学理念,建立健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配备、考核评价、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做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安排、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等向优势特色专业倾斜,向社会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倾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办学管理的机制化、规范化。(作者: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