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4年高考不再保送全国奥赛获奖者
2012年03月22日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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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从2014年起,获得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享受高考加10分的资格,但不再具备保送资格;获得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3月19日,省招委公布我省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办法,重新确定了享受高考加分等照顾政策的条件,调整政策从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开始执行。
全国奥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有保送资格
高考加分政策在奥林匹克竞赛方面的调整,有的项目加分政策取消,有的则不再享受保送生资格。
办法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目前,奥林匹克竞赛还可以享受保送资格的学生为,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加分项目限定为8项
在体育加分方面,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
测试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省招办将依据统一测试标准,组织统一测试并全程录像,学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通过测试达标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获得高考加分资格。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高考加5分
此外,在其他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方面,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是否具有保送资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
全国奥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有保送资格
高考加分政策在奥林匹克竞赛方面的调整,有的项目加分政策取消,有的则不再享受保送生资格。
办法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目前,奥林匹克竞赛还可以享受保送资格的学生为,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加分项目限定为8项
在体育加分方面,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
测试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省招办将依据统一测试标准,组织统一测试并全程录像,学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通过测试达标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获得高考加分资格。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高考加5分
此外,在其他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方面,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是否具有保送资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