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召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 全面部署高考招生工作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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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来自全省11个市、华北石油管理局以及省属、市属和驻冀部委属高校的招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深刻分析了目前高校招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2012年我省高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认为,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总体顺利、有序。全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共有48.5万人,有1729所院校在我省招生,教育部共下达招生计划356453。包括保送生、各种单独招生备案在内,共录取新生40.5万人。

  会议分析认为,近年来,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取得了突出成绩,体制内招生的公平公正得到老百姓的认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也逐步在深化,但当前的高考工作,尤其是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良好考风考纪面临新的更为严峻的挑战。

  今年党的“十八大”将胜利召开,我省将进行新课程改革后的首次高考。会议强调,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责任,规范考试组织,确保考试安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

  一要紧抓考试安全工作不放松。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到岗到人,对保密及值班工作人员要强化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建设,强化保密责任。

  二要切实做好新课改后的首次考试组织工作。新课改后的高考从考试内容设置、试题形式、制卷制卡以及考后的阅卷组织都有变化,都需要我们提早掌握、提早准备。考试前必须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试中必须强化管理,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尤其要做好外语听力测试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2012年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加大考试过程的监控力度。要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

  四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细化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在5月5日至6日向地方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申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规定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艺术、体育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要公布招生简章、考试成绩查询办法及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五要平稳推进招生考试改革。一是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合并为专科批。专科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第三志愿仅为省内院校。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各设置十所院校。二是调整对口招生的办法。2012年对口招生化工类和服装类采用单独填报志愿、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备案的方式。报考化工类和服装类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报到时,即进行志愿填报。考试后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结合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6月1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旅游等12类专业仍沿用往年招生办法。自2013年起,对口招生中不再单列化工类和服装类,化工和服装类专业实行部分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拟学习这两类专业的考生可参加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三是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增加到19所。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具体报考时间、报考办法、考试时间、录取备案具体时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四是考生申请的查卷结果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查询。高考成绩公布后,允许考生进行查卷。试卷复查后,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上公布查卷结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进行查询;若需要书面结果,可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打印。

  六要努力为考生、高校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广泛宣传高考基本政策、改革措施、程序规则、诚信考试等各项做法、措施和要求。要适时进行高考预警或案例宣传,揭露中介欺诈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加强信访咨询服务站的建设,切实解决考生上网困难、密码补办、查询信息和其他招生咨询事项。在招生过程中,积极主动与招生院校联系和沟通。完善本科批次的模拟投档办法,加强与招生院校的互动。

  会议要求,各地、各高校和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好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和我省的工作安排,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圆满完成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环节工作。

  会议还全面总结了2011年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并对2012年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