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2年体育特长生录取不得擅降标准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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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董川峰

  晨报讯 昨天(21日,下同),上海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在招收体育特长生中,严禁擅自降低录取标准,文化课单独考试标准不得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体育专项测试标准不得低于市统一测试水平。

  通知要求,凡发现替考及考场作弊的,一律作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学籍处理,凡发现工作人员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