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三侨生”高考可加分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中国江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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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邓少军) 今年我市“三侨生”证明书办理自2月开始,目前正在进行中。市外事侨务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的“三侨生”证明书办理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目前已经有16人前往办理。请符合条件还没有办理的考生,迅速到市外事侨务局办理。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高考考生,录取时,将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
“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考生及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市外事侨务局办理。市外事侨务局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统一核发“三侨生”证明。
市外事侨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须到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级市的外事侨务局。户籍不在我市的考生,不能在我市办理。在办理该证明书时,对已故的归侨或者华侨,考生须说明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并附上死亡证书复印件。属归侨、华侨的义养子女,除按要求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县(市、区)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抚养公证书。
“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考生及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市外事侨务局办理。市外事侨务局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统一核发“三侨生”证明。
市外事侨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须到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级市的外事侨务局。户籍不在我市的考生,不能在我市办理。在办理该证明书时,对已故的归侨或者华侨,考生须说明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并附上死亡证书复印件。属归侨、华侨的义养子女,除按要求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县(市、区)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抚养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