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今年定向培养137名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

2012年02月20日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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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张新军摄影报道)2月17日,2012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招生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今年,自治区共计招收137名文化艺术类考生,涉及院校17所,专业达25个。137名招生计划中,少数民族计划72名,占招生计划的52%;汉语言计划65名,占招生计划的48%,各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据了解,2010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和培训项目正式启动,全疆234名各族学子得以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学生圆了大学梦。经各院校反馈,新疆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积极性很高,得到了校方的高度赞扬,并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些新疆孩子培养成最优秀的人才,输送回新疆,为新疆文化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

  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马迎胜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是党的惠民政策在新疆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新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厚爱与关心,是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内地高校文化援疆和智力援疆、倾力支持新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疆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实际行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重要战略举措的具体表现,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惠及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

  一、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报名、考试事宜

  凡有志报考的各族考生及社会人员须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进行普通高考报名。

  1、各族考生及社会人员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结束后,须取得《2012年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报考证》)参加学校的专业测试。

  2、未进行普通高考报名的艺术团体、艺术中职学校及社会团体的各族考生须在所在单位开据介绍信,由专人负责带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进行集中报名,并取得《专业测试报考证》;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按照相关规定给此类考生进行普通高考报名补报手续并发放《专业测试报考证》。

  3、按照专业测试工作要求,凡报考2012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就业计划艺术类专业测试工作的所有考生(包括前期报名的应、往届考生和后期取得报名资格的各类考生)须于3月20日前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按报考学校和专业进行预报名登记。

  4、取得报名资格和《专业测试报考证》的考生须在3月28日至29日在新疆艺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5、现场报名时须交《专业测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测试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考试须按学校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报名及专业测试费,食宿自理;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大提琴等重型乐器外)。

  6、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学专业、南京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西北大学考古学专业不进行专业测试。

  二、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点设置、报名测试时间安排

  1、考点设置:新疆艺术学院

  2、专业测试现场报名和测试时间现场报名时间:3月28日至29日;专业测试时间:3月30日至4月2日

  3、各院校具体专业测试内容及相关要求可在3月10日后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查询。

  4、中央美术学院现场报名及专业测试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街284号)。现场确认时间:2月28日、29日。专业测试时间:3月3日至4日,具体信息可查询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

  三、录取、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毕业待遇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录取相关规定进行。

  2、报考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自治区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3、2012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人员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财政承担。

  4、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规定内容择优就业。

  作者:张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