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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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1.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每门26元。承办报名考试工作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报名阶段收取报名费与参加文化统考考生的考试费,文化统考结束后一个月内,按参加文化统考每生46元的标准上缴省教育考试院(账号:10-10050104000022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2.专业技能考试费按每生每门40元收取,艺术类专业考试费按每生每科60元收取。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
十四、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介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08号文件执行。
十五、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确保对口单招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市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9]49号)要求,加快将对口单招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转移至招生考试部门统一负责,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分工,相互支持、配合,通力协作,做细、做实、做好对口单招资格审核、报名、体检、志愿填报、文化统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今年我省首次实行对口单招网上考务管理,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与网上编排文化统考考场,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网上报名与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与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网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各专业联考委以及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的沟通和协调,做好专业技能考试服务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安全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今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
附:江苏省2012年对口单招工作日程表
附:
江苏省2012年对口单招工作日程
月份 |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或协办单位 |
2011年 |
8日 |
召开2011年对口单招总结会议暨2012年对口单招报名与专业技能考试工作会议 |
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各专业联考委 |
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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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前 |
印发《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报考指南》征订函 |
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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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9日 |
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自然信息 |
各市、县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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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前 |
进行对口单招与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宣传 |
办公室、高招处、各市、县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有关高等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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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2012年 |
4-7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生成考生号,打印不参加文化统考考生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表,并发放给考生 |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 |
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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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前 |
各市上报《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奖励与照顾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以及《报考指南》征订数量(纸质盖章)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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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 |
下载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库,报名点打印报名考生名册 |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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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
下发考生报名信息库、各市及报名点联系方式至联考办 |
网信中心、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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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
10日前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
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 |
下发《报考指南》招生宣传函 |
高招处、有关高等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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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公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与时间安排 |
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各专业联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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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
各专业开考前 |
组织进行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安排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 |
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
组织考生到各专业考点报到,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
各市教育局、有关中职校、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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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前 |
上报《报考指南》宣传资料 |
有关高等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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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 |
《报考指南》稿件交印刷厂排版 |
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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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日 |
全省专业技能考试 |
高招处、厅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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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
召开文化统考考务会 |
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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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前 |
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合分、成绩处理 |
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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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前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光盘、盖章后的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与装订并盖章后的考生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
各专业联考委、网信中心、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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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前 |
上报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考点情况表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网信中心、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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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 |
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
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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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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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 |
网信中心、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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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1日 |
体检工作开始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有关中职校 |
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至各专业联考办 |
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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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
专业技能考试查分 |
各专业联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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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检查试卷需要数 |
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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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 |
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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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答题卡需要数报印刷厂 |
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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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 |
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反馈 |
高招处、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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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日 |
领取《报考指南》及考试证、防伪标记、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务资料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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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日 |
打印文化统考考试证等,召开考务培训会议,做好文化统考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
各市招办 (教育局职社处)、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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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前 |
上报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
各市招办 (教育局职社处)、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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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 |
领取文化统考试卷、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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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高招处、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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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2012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
高招处、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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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日 |
对口单招文化统考 |
高招处、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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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 |
送卷 |
高招处、南农大、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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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5 |
网上模拟填报志愿 |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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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日 |
网上填报志愿、现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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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前 |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
各专业联考委、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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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体检工作结束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有关中职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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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前 |
集中公示2012年对口单招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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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4-10日 |
文化统考阅卷 |
南农大、高招处、网信中心 |
7日前 |
上报体检电子信息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网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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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 |
下发文化统考成绩 |
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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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 |
上报文化统考查分考生名单 |
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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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日 |
文化统考查分 |
南农大、高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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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 |
文化统考查分结果反馈 |
高招处、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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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
|
对口单招录取、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 |
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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