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2年高考艺术统考专业考试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
2011年12月01日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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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11月30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11月30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招生规定指出,201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继续实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省内各高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由江西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
艺术类招生考试的考试对象为: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填报“特殊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直接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类别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评分细则分别按《江西省2012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将在《高考天地》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上公布。
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
美术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音乐类专业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进行,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4日。
江西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为使艺术类招生考试评卷、评分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卷、评分教师严格按规定从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此外,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高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统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参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统考)。
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文兼艺、体或理兼艺、体考场集中进行,文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三校生”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
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划定相应专业资格线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后,将分别按照当年省属院校艺术类本科、独立学院(三本)、“三校生”本科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三本)和“三校生”本科艺术类专业合格线;专科(含“三校生”)层次合格线执行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资格线。
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资格线划定为:美术类专业总分180分,音乐类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时装表演、空乘)、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总分100分,舞蹈、体育表演专业总分90分。
本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将按二本线65%划定
同时,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也有规定,即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省属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音乐类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设四个平行一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文科成绩排位顺序)。
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院校部分音乐类专业录取流程为,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独立学院(三本)录取:按志愿优先录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时,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校生”本科录取: 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校生”本科合格线和“三校生”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报考外省院校考生须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并于明年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其中,本科录取办法为,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
艺术类招生考试的考试对象为: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填报“特殊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直接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类别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评分细则分别按《江西省2012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将在《高考天地》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上公布。
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
美术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音乐类专业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进行,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4日。
江西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为使艺术类招生考试评卷、评分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卷、评分教师严格按规定从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此外,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高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统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参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统考)。
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文兼艺、体或理兼艺、体考场集中进行,文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三校生”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
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划定相应专业资格线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后,将分别按照当年省属院校艺术类本科、独立学院(三本)、“三校生”本科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三本)和“三校生”本科艺术类专业合格线;专科(含“三校生”)层次合格线执行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资格线。
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资格线划定为:美术类专业总分180分,音乐类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时装表演、空乘)、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总分100分,舞蹈、体育表演专业总分90分。
本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将按二本线65%划定
同时,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也有规定,即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省属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音乐类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设四个平行一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文科成绩排位顺序)。
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院校部分音乐类专业录取流程为,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独立学院(三本)录取:按志愿优先录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时,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校生”本科录取: 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校生”本科合格线和“三校生”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报考外省院校考生须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并于明年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其中,本科录取办法为,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院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