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放宽高考报名录取条件

2011年11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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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青海省已正式公布了《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给予省外来青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青落户后更宽松的高考政策,这在全国属于先例。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自规定发布之日起,考生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可以在青海省参加高考了,即考生及家长在高考前已在青海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省;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与青海省高考科目一致。”

  该规定解决了省外来青经商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落户后,对其子女在青海省报名参加考试、采用分数线、录取学校的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其本人及子女在青落户后,也给予了其子女参加高考的机会。(记者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