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18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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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实现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的术科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实现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高考的公平、公正。2012年我省体育术科考试继续实行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评定成绩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保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质量。

  二、报考办法及考试要求

  (一)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文化课由国家统一命题,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课和术科的考试。考试与评卷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将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和术科的考试成绩报省招生办公室,并按考生来源地抄送有关市招生办公室。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

  (二)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体育类考生只能选报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不得选报文科数学和文科综合);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报考非体育类专业(理科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的方法按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要求办理。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2012年起,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应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专业又报理科类专业。

  三、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项目及测试和计分办法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100米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四、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高职类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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