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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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照相、确认考生信息
考生在报名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预报名表》的相应栏目内要有其班主任的签名。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在此期间将《考生预报名表》上的政审意见录入计算机。
在为考生照相确认信息时,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考生号作为考生的唯一标识,是报名时的各种统计、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12年的年份代码是12),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1秋季统考、4三二分段、6职教师资、7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8高职班、9单独考试)、第10位是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原则上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但是对于考生人数较多的旗(县、区),考生号后4位要分别按照同一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一组科类)后4位不重复来安排考生号。考生号是由系统根据设置的参数自动生成的。
科类代码与报考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报考类别 |
普通文科 |
普通理科 |
蒙授文科 |
蒙授理科 |
汉授美术音乐(文) |
蒙授美术音乐(文) |
汉授 美术音乐(理) |
蒙授 美术音乐(理) |
汉授 体育 (文) |
蒙授体育(文) |
汉授 |
蒙授 |
科类代码 |
1 |
5 |
1 |
5 |
3 |
7 |
4 |
8 |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报考类别对应科类代码一律为9。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考生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理科,顺序号为0001,其科类代码为5(普通理科),考试类型代码为1(秋季统考),其考生号应为:“12150102150001”。如为单独考试则其考生号可变为“12150102950001”。
4、采集考生笔迹信息
在照相确认考生信息期间,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导考生在《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的指定区域内按要求书写指定文字,用以采集考生本人的笔迹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笔迹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将其按要求采集到计算机中作为考生基础信息,以便今后的相关核查比对。
5、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所填简历中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2年4月1日);截至2012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考生本人系少数民族而其父母亲均非少数民族的,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考生报名信息要与2009年高中学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和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还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6、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数据,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外语口试成绩登记表》、《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审核表》。其中《报名登记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毕业类别、毕业学校、外语语种、考何民语、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生类别、考生特征、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等内容。
校对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直到全部信息正确为止。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考生预报名表》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考生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等考生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录取、入学注册等,责任自负。
7、凡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凭我区统一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有关招生院校或其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其中,报考美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区统考,只有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到准许举办美术类校考的区外院校参加相应校考;否则,院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一律不予承认。区内所有高校均不得对区内考生组织美术类校考,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有关要求进行录取。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校考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安排其校考。
《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考生报名结束时发给考生,美术类考生的《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座位通知单》由施考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4日前发放给考生本人。
8、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须持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加试,考生参加加试报名时一定要给学校提供考生号,录取院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信息中要包含考生号,否则不予认定。
9、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下载本盟市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编排考场。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考试时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均不得安排在职业中学参加考试。
盟市编排考场后,生成本盟市报名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经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验收合格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方可打印考生《准考证》、桌签、座次表及各种统计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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