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外院校明年2月2日-17日来山东艺考

2011年11月14日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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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 尹玉涛 见习记者 张静)今天,省招考院下发《关于2012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间,在2012年艺考要求、省外院校考试时间等方面均作出具体规定。

  参加校考美术考生,必须取得全省美术统考合格证

  在美术类专业考试中,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院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允许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统设考点组织专业考试。

  省外院校艺考有四个考点,考试时间为明年2月2日—17日

  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2012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省招考院院统一领导,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具体承办。各招生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应在2012年2月2日—2月17日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未经省招考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2011年12月2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承办市招考办提供2012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考试内容、预计招生计划、考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

  艺术类考生参加夏季高考报名,作弊事实将记入电子档案

  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1年11月8日—15日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2年的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2012年艺术类考生的考生号为14位,即“1237**********”。考生号是我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该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