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

2011年11月02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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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长春大学、中州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外,还须于2011年11月1日至4日参加高考报名。

  12.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高二(含)以下学生;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好心理素质和较强生活自理能力的十五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中学学生。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智力超常,具有创新潜质的年龄在十五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市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高考报名。报考条件若有变化,以院校公布的结果为准。

  13.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院校如何录取?

  答:南京大学强化班是根据培养基础学科研究型人才和深化招生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需要,采取“提前招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考生参加2011年11月1日—4日的高考报名。

  (2)南京大学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学。

  (4)南京大学对推荐报考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大学自主举行的考试。

  (5)南京大学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关于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其它有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index.htm)查询或向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14.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6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从2012年起,结合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属院校在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五所院校在省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高校经教育部学生司同意后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15.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12年寒假开始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分别在其网站对入选考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2012年4月20日前,试点高校须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http://***)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试点高校须将经公示的入选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5)4月20日至30日,考生登录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打印出“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并将志愿表报所在中学。

  (6)5月5日前,考生所在中学在高考志愿信息网上完成确认审核手续。同时,各有关中学须于5月10日前通过各地招办将志愿表逐级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7)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后集中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8)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在“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高校志愿,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院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院校可自行确定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要求,并与其他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应录取要求一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16.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单招?报考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在省内15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面推进单独报名、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单招”。

  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如下:

  (1)网上报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登录拟报考院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须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后,应立即网上提交。

  (2)院校审核。院校实时完成对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3)网上支付。经相关院校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自行上网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

  (5)参加测试。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学业水平测试或文化联合测试。

  (6)成绩发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招生院校发布报考本校考生的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7)技能考核或面试。各院校将按照本校招生简章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8)录取备案。院校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

  17.往年港澳地区有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报考?

  答:经教育部批准,近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珠海学院等12所高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纳入我省提前批次统一招生,考生可在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填报其志愿。其余10所香港高校的报名,考生直接在相关院校的网站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5日向该10所高校提供报考考生成绩,高校7月7日前录取完毕。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近年来在我省招生的澳门特区高等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高校。凡参加了高考的考生均可直接在澳门地区高校网站上报名(具体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为准)。7月4日前,澳门地区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考考生名单。澳门地区5所高校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报考澳门地区高校不影响其参加我省统一招生各批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如考生同时收到澳门地区有关高校和内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则由考生自己决定就读何所院校,并将放弃的院校录取通知书退回有关高校。

  香港、澳门地区部分高校将于2012年4月7日在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体育馆举办咨询会,在咨询会上部分高校可以接受考生报名。

  报考上述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的内地考生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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