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年10月25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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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结合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
(二)为准确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各报名点须配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读取设备。各市、县招办和报名点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必须接入互联网,不断完善网络条件,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要从维护高考信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工作差错,努力提高高考信息采集的准确率。
(四)各地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禁不止,为考生办理虚假档案,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从严惩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应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省考试院将对各地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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