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结束 未录取考生可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2011年08月19日 来源:湖北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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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8月20日,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9月22日至29日,省招办将对录取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计划进行补录。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一是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请考生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和录取信息,特别是要仔细核对网上录取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录取层次(本科、专科)等,只有网上录取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一致,才表明录取信息真实无误。否则,请考生千万小心,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按时到录取高校报到。提醒录取新生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请假。9月18日-21日,各学校要把没按时报到的考生信息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资格。一旦录取资格被注销,考生再不能到录取学校上学,也不能参加补录。已录取考生如果还未收到录取高校通知书的,请主动与录取高校联系,避免被注销录取资格。

  三是未录取考生关注补录信息。今年我省继续对录取考生不报到而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进行补录,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要补录的学校和计划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补录不降分,凡达到批次线、在常规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都可以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参加补录。在集中录取时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包括不到录取高校报到的考生,不能填报补录征集志愿,不能参加补录。

  四是考生有疑问可向省招办咨询。补录前省招办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8月22日至9月13日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省招办在科教大厦B座三楼设立咨询接待点,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也可通过湖北省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答疑平台进行网上答疑。原公布的咨询电话暂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