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本科层次录取圆满结束 专科层次录取工作开始
2011年08月12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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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本科三批(B)录取工作于8月10日结束,该批次实际录取新生23592人(含追加计划)。至此,我省今年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据统计,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共录取本科新生155848人(含提前录取本科、预科班),本科录取率达 41%。
专科批次的录取包括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分三类:(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的招生院校共42所,计划在湘招生1192人。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13日。高职专科批次在湘招生院校共有659所,计划招生144026人,招生院校和招生人数居各批次之最,录取工作任务繁重。该批次于8月15日开始平行一志愿投档,预计录取工作8月28日结束。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考生填报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对于平行一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19日向社会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向上线未录考生征集志愿;对于第一次征集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23日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为了尽可能满足考生的升学愿望,对于省内少数院校还将增加一次征集志愿,时间定于8月26日一天。未被录取的考生务必要填报征集志愿,以提高录取的机会。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考生退档要慎重,考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读需退档的,须于投档后1至2天内将退档申请(须附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传真到招生院校。本人放弃录取的考生一经退档一律不能再恢复录取。
专科批次的录取包括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分三类:(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的招生院校共42所,计划在湘招生1192人。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13日。高职专科批次在湘招生院校共有659所,计划招生144026人,招生院校和招生人数居各批次之最,录取工作任务繁重。该批次于8月15日开始平行一志愿投档,预计录取工作8月28日结束。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考生填报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对于平行一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19日向社会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向上线未录考生征集志愿;对于第一次征集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23日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为了尽可能满足考生的升学愿望,对于省内少数院校还将增加一次征集志愿,时间定于8月26日一天。未被录取的考生务必要填报征集志愿,以提高录取的机会。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考生退档要慎重,考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读需退档的,须于投档后1至2天内将退档申请(须附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传真到招生院校。本人放弃录取的考生一经退档一律不能再恢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