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9日开始

2011年07月08日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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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7月7日讯(记者 何国庆)7月9日,本科提前批一志愿录取将如期进行,今年我省高考网上录取工作也由此拉开帷幕。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即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学生录取有关事项。我省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新生录取,继续执行“不点录”、“不补录”、“不违规降分录取”等政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录取工作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等一切能公开的信息都将向社会公开。录取期间,省纪检、监察、纠风部门将进驻录取现场,并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为:0731-88090301,15074901731,举报邮箱为:gkwt@hneao.edu.cn,欢迎考生和群众就招生录取问题反映情况,或对违纪舞弊事件进行举报。

  今年录取分7个批次进行:本科提前批7月9日至10日,本科一批7月12日至18日,本科二批7月19日至25日,本科三批(A)7月27日至8月2日,本科三批(B)8月4日至10日,专科提前批8月12日至13日,高职专科批8月15日至25日。

  高考录取程序“六步走”

  高考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复杂,主要包括六个环节:

  ⑴确定调档比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向我省提出调档比例申请,经我省审核后执行。

  ⑵设置调档模板。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档比例、排序成绩项等投档条件输入计算机,形成本批次投档模块。

  ⑶计算机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块由计算机自动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和拟退档的考生名单,并按时上载拟录、退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⑷办理录退确认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学校拟录、退考生名单,在出现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录取规则录取的情况时,向招生学校提出录检意见并传给学校,招生学校在收到信息后必须及时作出符合政策和规定的处理意见。

  ⑸完成录取,即招生院校按规定完成本批次各科类和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

  ⑹邮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以及民办本科院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本科院校还须附加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本报记者何国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