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1年高考招生工作今日正式开始

2011年07月07日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7月6日上午,省教育厅在长春召开了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暨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省纪委(监察厅)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高校纪工委书记何文博,省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刘勇兵出席会议,省内各普通高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和省招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另据记者了解,高考招生工作于今日正式开始。

  招生政策认真执行不变通

  卢连大要求,要深入推进“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要取得新成效。招生政策公开,认真执行不变通。各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

  要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未经省招办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

  计划使用公开,严格规范管理。没有经过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录取。各高校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送通知书

  各高校要严格按规定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违规乱收费案件,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查处公开,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中介诈骗活动。任何学校都不得游离于正常工作体制之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更不允许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要由学校统一进行,不准下放或变相下放到各院系。入学通知书必须采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不得采取平信或代领方式递送。对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学籍,同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各高校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教育部“六公开”、“六严禁”、“六不准”和我省“十公开”、“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规定要求,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

  省招办录取中心和各高校录取场所要实行全封闭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录取期间要派人巡回省内各高校开展专项督察,重点检查招生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招生制度执行情况,招生信息公开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录取期间,各高校都要设立举报电子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访,畅通申诉及信访渠道。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等招生形式的宣传,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

  另据记者了解,高考招生工作于今日正式开始。

  记者 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