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录取投档比例公布 第1志愿按1:1.2投档
2011年07月06日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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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7月5日讯(记者宋晓晖)今天公布的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了投档比例和投档原则。招生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投档。第二志愿、征集志愿或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文理类高校的投档比例:招生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7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志愿、征集志愿或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
文理类高校的投档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一志愿投档。为非平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对于自主招生批,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取得资格及志愿投档。
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投档。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其志愿的先后顺序投档,对于志愿相同且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档。
调剂志愿投档。①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4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的先后顺序志愿优先投档;公安类专科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②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志愿随机投档。③本科二批调剂志愿设有4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否服从调剂、独立学院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民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的先后顺序分数优先依次投档。④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调剂志愿投档均应在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含)进行。因填报志愿或退档原因造成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校: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高校志愿全部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不予投档。
此外,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财政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根据计划数及考生志愿按1∶1投档录取,但成绩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理类高校的投档比例:招生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7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志愿、征集志愿或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
文理类高校的投档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一志愿投档。为非平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对于自主招生批,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取得资格及志愿投档。
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投档。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其志愿的先后顺序投档,对于志愿相同且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档。
调剂志愿投档。①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4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的先后顺序志愿优先投档;公安类专科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②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志愿随机投档。③本科二批调剂志愿设有4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否服从调剂、独立学院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民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的先后顺序分数优先依次投档。④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调剂志愿投档均应在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含)进行。因填报志愿或退档原因造成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校: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高校志愿全部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不予投档。
此外,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财政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根据计划数及考生志愿按1∶1投档录取,但成绩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