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招录取工作动员会召开 7月6日开始提前批录取

2011年07月06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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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未经教育部允许,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的高校,不得在我省开展录取工作。要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争取外省二本以上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学在我省投放预留计划的工作;另一方面要认真审核计划来源,防范和打击以所谓争取高校招生计划、指标、名额,帮助办理录取为名的诈骗活动。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的招生监管,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和体制外招生。

  严格执行录取标准

  要严格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要始终如一严格把握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院校投档线,切实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不录取一名不合格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省教育考试院为争取调整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严禁高校超出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

  平稳实施平行志愿投档

  今年我省继续在文史、理工的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和体育类的二本、三本批次,以及美术类的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准备和模拟投档工作,及时为高校提供全面、准确的生源预测信息,协助高校确定合理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严格执行录检原则

  审核考生的退录情况,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录取,即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要求执行“三分之一”的原则:对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中间三分之一的考生尽量不退档,对最后三分之一的考生由高校择优自主确定是否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要严格执行“高校不能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不能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院校退档”的原则,切实维护高考志愿填报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切身利益。

  加强录取通知书的管理

  今年我省所有高职(专科)层次和民办本科层次院校在省内外招生的录取通知书继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同时继续设置“新生电子照片栏”和防伪标志,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式样和编号都将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要通过加强对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从源头上规范高职(专科)、民办院校招生行为,杜绝无序招生、虚假招生。

  傅鹏鹏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高校坚持依法从严治招,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关键、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保障了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傅鹏鹏强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整个高招工作的攻坚阶段,也是广大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强化监督,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决惩处违法违纪招生行为;要严格要求,树立招生人员的良好形象。

  肖辉从高招录取工作职责、录取工作程序和录取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我省2011年高招录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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