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录取7月7日开始

2011年07月05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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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举行的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今年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至8月23日进行,7月7日开始录取的是提前零批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随后其他科类院校的录取工作将陆续展开。

  会上,省政府副省长、省招生委员会主任宋海和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分别就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宋海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多年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代表省政府、省招生委员会对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高校培养人才的基础,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各高校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宋海副省长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实行“六公开”、“六严格”和“六不准”,推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录取时,将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进行投档,凡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投档线的,一律不得投档、录取。今年我省将继续执行一分不降的政策,禁止高校指名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严格做到“不在政策外降一分,不在政策外特批一人”。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保持高压、强压态势,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宋海副省长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以考生为本的理念,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招生服务意识、完善信访服务体系、认真组织好各批次的征集志愿二次录取工作,进一步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考生的权益。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考考生报考人数达到创新高的65.5万人,比2010年增加4万多人,增长6.5%;面向我省招生的全国各高校总招生计划为46.5万多,比去年增加了4.5万多,增长10.7%。

  罗伟其厅长在会上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严格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权益。他强调,今年省招生办将进一步增加录取过程的透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每批录取院校的上线考生情况、第一次投档的分数线、投档排位、调整分数线的高校及分数情况等考生关心的录取信息。在录取过程中,省招生办和各有关部门,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严禁利用预留计划和调整计划谋取私利,损害考生利益。他还对考生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风险进行了提醒,并要求各高校要维护好考生的切身利益,尽量减少被退档考生,最大限度地降低高分考生落选的风险。

  针对社会上一些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猖獗,有些向考生许诺可以单独招生、可以计划外招生等情况,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杨开乔指出,全国各高校在我省招生都必须通过省招生办组织录取,不存在游离于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录取之外的招生。他提醒考生,如果对收到的高校录取通知书有疑惑,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核实:第一种是通过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途径,如固定电话拨打96040核实;第二种是向各市县招生办公室查询;第三种是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其通知书上有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录取专用章,而被省外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学校录取通知书时还会收到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录取信息确认表。杨开乔强调,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及有关媒体公布第一志愿投档线和投档情况,届时考生和家长可以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1年7月5日